聊水农字〔2012〕41号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2-11-04 12:23:18 浏览次数:2217
聊水农字〔2012〕41号
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做好迎接水利部
“飞行检查”的紧急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水务局、开发区农办:
目前,水利部已开始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飞行检查。现将省水利厅《关于做好迎接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“飞行检查”的紧急通知》(鲁水农字[2012]28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文件要求,抓紧做好各种准备,确保顺利完成飞行检查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迎接飞行检查准备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、精心准备。各县(市、区)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,如果检查中出现了问题,将在全省、全国进行通报,会对我市各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,市里也将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还将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。各县(市、区)一定要高度重视,作为直接责任人的一把手要亲自抓,分管局长靠上抓,精心准备,确保万无一失,全面做好迎接水利部飞行检查准备工作。
二、全面检查、做好迎检准备。市水利局在四月份转发了省水利厅、水利部《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》,各县(市、区)在先行检查的基础上,要进一步细化工作,抽调设计、监理、财务、施工等有关方面专业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,层层分工,实行责任制。对近几年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,要从前期设计、建设管理、计划执行、资金使用与管理、工程质量、建后管护、站容站貌、竣工资料、水源保护等方面对照飞检内容,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,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,要抓紧及时进行整改,确保符合国家要求。
三、积极做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工作。各县(市、区)要于11月5日前组织县发改、财政等有关部门完成对201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初验,11月6日前(前段时间已布置)将初验报告、申请验收报告(县发改委、财政局、水务局联合行文)、水质化验单(卫生部门检测)等验收资料一式三份报市水利局农水站,由市水利局组织进行验收。
四、把握几项重点内容。一是项目县要严格按照已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完成工程尾工建设;规范建设资金管理,完善各种手续,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。二是所有水处理设施都要保证正常运行,不得停止。三是对水源论证不完善,导致供水量不足、水质不达标的,要抓紧采取补救措施,确保供水安全。四是要按照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》(SL288-2003)、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》(SL223-2008)等有关规范规程要求,对不合格的工程抓紧整改,确保工程达标,并进一步完善竣工资料。五是要进一步完善入户工程建设。
请各县(市、区)对照通知要求,认真完成自检整改,11月8日17时前将自检整改报告报市水利局农水站。
电子邮箱:lcnsk_01@163.com
附件:关于做好迎接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“飞行检查”
的紧急通知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
主题词:转发 饮水 检查 通知
聊城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2日印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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